陕秦监字(2019)23号发布日期:(2019/9/27) 点击次数: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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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秦军国防工业工程建设监理所文件
陕秦监字(2019)23 号
关于开展2019年项目监理部及项目总监半年工作考核 的通知
各项目监理部: 根据企业规定,从10月15日起开展全所2019年项目监理部及项目总监半年(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工作考核。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领导小组划分 考核一组:组长 姬海鹏 成员 王凌涛、陈书善、郑志勇 考核二组:组长 闫小卫 成员 唐通、姬海燕、米小晖 二、 考核时间 现场检查考核工作自10月15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12月10日前通报考核结果。 三、考核范围 成立3个月以上并进驻现场且监理工作能正常开展的我所在监项目所涉及的项目监理部及其担任总监岗位的监理工程师。 四、考核内容 依据我所《项目监理部检查考核评分细则》(2018修订版)、《总监理工程师绩效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2018修订版)相关内容。 五、相关要求及说明 1、本次现场考核采取随机检查方式,由工程监理部负责提前1天将具体时间通知被考核项目总监。总监及项目监理部要提前做好被考核准备工作。 2、要求总监向考核小组做个人半年工作述职,述职内容包括该项目的监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监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情况、工作中的成绩及不足,兼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总监,应按项目分别述职,述职报告可整理在一起,并于检查其第一个项目监理部时提交检查考核小组。 3、项目监理部现场考核依据《项目监理部检查考核评分细则》(2018修订版)考核打分,评分情况将在该项目监理部考核工作结束后当场公布。 4、总监理工程师的考核将在所有项目监理部考核工作结束后进行。由考核小组依据《总监理工程师绩效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2018修订版)文件规定做出评定。 5、总监理工程师考核分数将做为其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其中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实行成本核算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将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为5400元/人·次。
2019年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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